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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份青岛市价格举报分析

时间:2016-12-10 929次
  一、基本情况
  10月份,我市价格举报平台共受理各类价格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981件,与上月相比下降17%。其中,价格咨询561件,占57.18%,与上月相比下降10.52%;价格举报件188件,占19.16%,与上月相比下降17.43%;价格投诉232件,占23.64%,与上月相比下降30.11%。
  10月份受理量排在前三位的是停车收费类、驾校退费类、商品零售价格类问题。分别占价格投诉举报总量的74.04 %、17.38%、8.57%。
  二、反映的主要问题
  (一)停车收费投诉举报仍较突出,但同比下降15.02%。本月共受理停车收费举报投诉311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74.04%,投诉举报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停车场不执行收费公示相关规定,未明码标价或明码标价不规范,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二是收费不给收据;三是无收费资质停车场违规收费现象较多。
  (二)驾校退费投诉举报量有所减少。本月共受理驾校退费举报投诉73件,占受理价格投诉举报案件总数的17.38%,比上月下降了10.97%。主要反映的问题是:一是退费时限问题,驾校承诺退费,但以种种理由拖延退费时间;二是培训学时发生争议较多。从投诉举报的内容可以看出,部分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对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收费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为此,检查人员要求各驾校在报名时,应如实向学员告知权利义务、费用收取及相关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三)商品零售投诉举报有所上升。投诉举报商品零售业共36件,比上月增加10件,占投诉举报总数的8.57%,投诉举报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商家明码标价不规范;二是部分商品信息混乱,优惠到期的信息没有及时撤下,误导消费者购买;三是部分超市商品标价与结算价不符,引发顾客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不断提高价格监管的前瞻性和针对性。针对停车收费问题,除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外,市物价局正在着手制定有关停车收费的行为规范指引,拟进一步规范经营单位收费行为,同时,对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指导有关区市物价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检查力度。
  (二)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在10月份我市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执法检查的基础上,11月份,按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通知要求,将继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检查对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对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以及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等行为,将予以重点查处。
  
  
  
  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
  2016年11月14日